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税控系统服务单位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税务机关对增值税税控系统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不断优化对增值税纳税人的开票服务,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新的《增值税税控系统服务单位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督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纳税人可自愿选择使用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信息)或国家信息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国家信息安全中心)生产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
二、纳税人可自愿选择具备服务资格的维护服务单位(以下简称服务单位)进行服务。服务单位对航天信息或国家信息安全中心生产的专用设备均可以进行维护服务。
三、服务单位开展的增值税税控系统操作培训应遵循使用单位自愿的原则,严禁收费培训,严禁强行培训,严禁强行搭售通用设备、软件或其他商品。
四、税务机关应做好专用设备销售价格和技术维护价格的收费标准、增值税税控系统通用设备基本配置标准等相关事项的公示工作,以便接受纳税人监督。
五、各地要高度重视纳税人对服务单位的投诉举报工作。各级税务机关应设立并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处理增值税税控系统使用单位对服务单位的投诉举报。省国税局负责对投诉举报及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管理,按月汇总相关情况,随服务质量调查情况一并上报国家税务总局。
六、税务机关应向需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的每一位纳税人发放《增值税税控系统安装使用告知书》(附件1,以下简称《使用告知书》),告知纳税人有关政策规定和享有的权利。服务单位应凭《使用告知书》向纳税人销售专用设备,提供售后服务,严禁向未持有《使用告知书》的纳税人发售专用设备。
七、税务机关和税务工作人员严禁直接或间接从事税控系统相关的商业性经营活动,严禁向纳税人推销任何商品。
八、各级税务机关应高度重视服务单位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落实监督管理办法,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于工作失职渎职、服务单位违规行为频发的地区,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或人员的责任。对服务单位监管不力、问题频出的地区,税务总局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
附件1
增值税税控系统安装使用告知书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你单位已具备增值税税控系统使用资格,可选择增值税税控系统服务单位 或 ,自愿选派人员参加免费的增值税税控系统操作培训。
增值税税控系统所需专用设备包括金税盘、税控盘、以及特定纳税人使用的报税盘,须凭此使用告知书向增值税税控系统服务单位购买。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增值税税控系统收费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2155号)规定:金税盘每个490元,税控盘每个490元,报税盘每个230元,技术维护费每户每年每套330元。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和每年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的规定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增值税税控系统所需通用设备(台式计算机或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由纳税人自行选择购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税务机关名义,或以专用设备兼容性等任何借口向纳税人强行销售通用设备、软件或其他商品。
请你单位与增值税税控系统服务单位签署《增值税税控系统技术服务协议》,并监督其按协议中的服务承诺提供技术维护服务。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投诉举报电话:
省级税务机关受理投诉举报电话:
航天信息全国服务监督电话:4008106116
国家信息安全中心监督电话: 4006112366
税务机关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本告知书一式三联:第一联主管税务机关留存,第二联纳税人留存,第三联交纳税人转增值税税控系统服务单位。
附件2
增值税税控系统通用设备基本配置标准
一、计算机
(一)CPU主频:800MHz及以上
(二)内存: 256M及以上
(三)硬盘:40G及以上
(四)光驱:CD-ROM或DVD驱动器
(五)操作系统:WIN2000及以上
(六)需要2个及以上可用的USB接口
二、打印机
(一)80列行宽及以上
(二)复写能力为1+3及以上
附件3 编号:
增值税税控系统安装单
服务单位名称: 服务单位电话:
纳税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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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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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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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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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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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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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税务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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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票软件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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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分开票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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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税盘号或 税控盘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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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税盘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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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类型 |
□一机一盘 □主分机 □主机共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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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情况 |
□安装成功 □安装不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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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不成功 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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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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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人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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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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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签字或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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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信息全国服务监督电话:400-810-6116
国家信息安全中心全国服务监督电话:400-611-2366
本安装单一式二份,服务单位、纳税人各一份。
附件4
增值税税控系统服务质量调查表
No.
纳税人名称(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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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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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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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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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服务单位专用设备销售的评价 |
□满意 □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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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服务单位培训服务的评价(未参加培训的不选此项) |
□满意 □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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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服务单位安装、调试服务的评价 |
□满意 □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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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服务单位日常技术维护服务质量的评价 (新上户可不选此项) |
□满意 □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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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服务单位服务质量的综合评价 |
□满意 □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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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满意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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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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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或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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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填表日期:
附件5
增值税税控系统服务质量投诉举报处理情况记录表
No.
投诉举报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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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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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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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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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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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诉或举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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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诉或举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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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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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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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处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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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税务机关 |
税务机关名称/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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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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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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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税务机关 |
税务机关名称/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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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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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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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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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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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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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访情况 |
回访人: 回访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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