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排】分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的温馨提示
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的税(费)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文化事业建设费。
特别需要注意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后仍需要按月进行抄报税清卡,如不按月报税清卡,会出现监控提示,能在税务机关购票,但是不能导入企业开票软件,不能正常开票。而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款)规定,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东莞市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增值税、消
费税和文化事业建设费问答释疑
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优化纳税服务,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减轻办税服务厅工作压力,根据《东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公告》(东莞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X号),我市自2015年10月(所属期)起全面推行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工作。现将按季申报有关热点问题释疑如下:
一、什么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
答: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是指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并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按季申报的纳税人应于每年1、4、7、10月,按规定的申报期限办理上一季度的增值税、消费税和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纳税申报并结清应纳税(费)款。
如某户小规模纳税人从2015年10月起实行按季申报,则11月和12月的申报期,纳税人无需再进行所属期10月和11月的申报,直接在次年1月申报期内进行第四季度(所属期10-12月)的申报即可。
二、推行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对纳税人有什么好处?
答:推行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是税务部门便民办税新举措,目的是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切实提高办税效率,不断优化纳税服务。
一是减少纳税人申报频率。按季申报纳税人将由每月申报一次改为每季(三个月)申报一次,将方便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有利于降低纳税人的办税成本,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
二是有利于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的规定,实行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可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税收优惠。推行按季申报将有利于更多的纳税人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含文化事业建设费)优惠政策。
三、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推广范围是什么?
答: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推行范围是东莞市内正常经营的所有原按月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含个体工商户),包括新开业和已开业的小规模纳税人。
四、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包括哪些税(费)种?
答: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的税(费)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文化事业建设费。
五、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可以采取何种申报方式?
答:实行按季申报的纳税人,可以选择网上申报、ARM自助办税系统或者上门申报方式等办理申报纳税事宜。
六、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如何填报申报表?
答: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填报增值税、消费税和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申报表式不变,“本期数”按“本季数”填写。纳税人进行季度申报时,无需按月填报三张申报表,直接在纳税申报表“本期数”栏按季度数据填报即可。
例1:某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性单位)自2015年10月1日起实行按季申报,则其应当在2016年1月申报期内申报其2015年第四季度(10-12月)的增值税销售收入,假设其2015年10-12月销售货物取得增值税销售收入(不含税,下同)分别是2万元、4万元、2万元(其中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合计1万元),合计增值税销售收入8万元,季度增值税销售收入不超过9万元可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减免优惠,该纳税人应当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应税货物及劳务”本期数的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第2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填写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1万元,在第6栏“免税销售额”、第7栏“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填写免税销售额7万元。
例2:某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自2015年10月1日起实行按季申报,则其应当在2016年1月申报期内申报其2015年第四季度(10-12月)的增值税销售收入,假设其2015年10-12月销售货物取得增值税销售收入分别是3.5万元、2万元、2万元(无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增值税销售收入7.5万元,季度增值税销售收入不超过9万元可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减免优惠,该纳税人应当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在第6栏“免税销售额”、第8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填写免税销售额7.5万元。
例3:某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性单位)自2015年10月1日起实行按季申报,则其应当在2016年1月申报期内申报其2015年第四季度(10-12月)的增值税销售收入,假设其2015年10-12月销售货物取得增值税销售收入分别是3.5万元、4万元、2万元(其中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3万元),合计增值税销售收入9.5万元,季度增值税销售收入超过9万元不符合小微企业增值税减免优惠政策,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该纳税人应当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在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填写销售额9.5万元,在第2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填写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3万元。
七、小规模纳税人如果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能否继续保留按季申报?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调规定,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仅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因此按季申报的适用范围仅限于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如果登记一般纳税人的,则在登记当季须将纳税期限从按季申报调整为按月申报,按月申报从当季首日起开始。
八、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后,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是否有变化?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的规定: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按季申报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销售额,由按月的3万,累计至按季的9万。
九、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小规模纳税人如何抄报税清卡?
答: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小规模纳税人,根据现行的系统设置,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后仍需要按月进行抄报税清卡,如不按月报税清卡,会出现监控提示,能在税务机关购票,但是不能导入企业开票软件,不能正常开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款)规定,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十、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能不能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可以。为最大限度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的税款,在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十一、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能不能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答:可以, 根据《广东省国家税务局代开普通发票管理办法》第七条,纳税人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当季累计(含本次,下同)开具发票(含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当月自开发票)金额未达起征点免税额的,可予以免税代开普通发票,不需预缴税款;当季度累计代开达到起征点免税额以上的,应预缴本次代开发票税款后予以代开普通发票,纳税人当季已代开发票但未预缴的税款,应在申报当期税款时一并缴纳。
十二、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关于领购发票的问题。
答: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影响发票的领购。
东莞市国家税务局
201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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