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分局催缴文书公示(2015年9月)
2015/11/6 16:01:27 点击: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名称 | 送达内容 | 欠缴税(费)额 |
441900678828178 | 东莞市秦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8月01日至2015年08年31日的应纳增值税税额26476.42元,限2015年09月23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09月18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26476.42 |
441900661483177 | 东莞市智联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8月01日至2015年08年31日的应纳增值税税额2530.97元,限2015年09月23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09月18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2530.97 |
441900557299804 | 东莞市绿洲净化科技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8月01日至2015年08年31日的应纳增值税税额2923.05元,限2015年09月23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09月18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2923.05 |
441900066704043 | 东莞市冠东建材实业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8月01日至2015年08年31日的应纳增值税税额5742.68元,限2015年09月23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09月18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5742.68 |
441900398053048 | 东莞市旭博物流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8月01日至2015年08年31日的应纳增值税税额12619.68元,限2015年09月23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09月18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12619.68 |
44190079775946X | 东莞市枫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8月01日至2015年08年31日的应纳增值税税额6048.86元,限2015年09月23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09月18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6048.86 |
441900304174907 | 东莞市品源自动化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8月01日至2015年08年31日的应纳增值税税额192.09元,限2015年09月23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09月18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192.09 |
441900559183805 | 东莞盈庄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8月01日至2015年08年31日的应纳增值税税额6589元,限2015年09月23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09月18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6589 |
441900L3707740X | 东莞市南城弘旭机电贸易部 | 你(单位)2015年08月01日至2015年08年31日的应纳增值税税额169.13元,限2015年09月23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09月18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169.13 |
441900555571093 | 东莞市采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8月01日至2015年08年31日的应纳增值税税额47776.23元,限2015年09月23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09月18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47776.23 |
441900774001656 | 东莞市浩宇灯饰礼品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8月01日至2015年08年31日的应纳增值税税额21510.9元,限2015年09月23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09月18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21510.9 |
441900059925948 | 东莞市舒氏贸易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8月01日至2015年08年31日的应纳增值税税额1564.01元,限2015年09月23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09月18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1564.01 |
441900582957039 | 东莞市新征程鞋业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8月01日至2015年08年31日的应纳增值税税额28097.69元,限2015年09月23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09月18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28097.69 |
44190066330438X | 东莞市和圣贸易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8月01日至2015年08年31日的应纳增值税税额23.32元,限2015年09月23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09月18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23.32 |
44190066645720X | 广东融正资讯科技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8月01日至2015年08年31日的应纳增值税税额13997.29元,限2015年09月23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09月18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13997.29 |
441900728779790 | 大象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8月01日至2015年08年31日的应纳增值税税额413832.3元,限2015年09月23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09月18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413832.3 |
441900061452940 | 东莞市鸿鹄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8月01日至2015年08年31日的应纳增值税税额49326.13元,限2015年09月23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09月18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49326.13 |
441900588296315 | 东莞市宇绅电子贸易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8月01日至2015年08年31日的应纳增值税税额43286.4元,限2015年09月23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09月18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43286.4 |
441900590111295 | 东莞市利嘉制衣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8月01日至2015年08年31日的应纳增值税税额20162.13元,限2015年09月23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09月18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20162.13 |
441900L19599642 | 东莞市南城鸿图五金机电经营部 | 你(单位)2015年08月01日至2015年08年31日的应纳增值税税额5439.06元,限2015年09月23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09月18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5439.06 |
441900684412021 | 东莞市华盛叉车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8月01日至2015年08年31日的应纳增值税税额13972.95元,限2015年09月23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09月18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13972.95 |
441900324987163 | 东莞市利展自动化机械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8月01日至2015年08年31日的应纳增值税税额5282.56元,限2015年09月23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09月18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5282.56 |
441900061475069 | 东莞乐飞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8月01日至2015年08年31日的应纳增值税税额297.87元,限2015年09月23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09月18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297.87 |
441900699722372 | 东莞市铭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8月01日至2015年08年31日的应纳增值税税额3331.7元,限2015年09月23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09月18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3331.7 |
441900325084548 | 东莞市炽盛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8月01日至2015年08年31日的应纳增值税税额23.97元,限2015年09月23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09月18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23.97 |
441900338309347 | 东莞市迎悦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8月01日至2015年08年31日的应纳增值税税额154.02元,限2015年09月23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09月18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15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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