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排分局]关于通知生态园纳税人办理税务迁移手续的通知
2015/11/11 14:08:35 点击: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市政府《关于松山湖生态园统筹发展有关问题的复函》(见附件)要求,生态园涉及税务的登记、管理、服务工作统一由松山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原委托石排镇代征管的税收业务,转由松山湖税务部门负责征管,按税款所属期从7月1日起执行。请各纳税人携带公章在本月内到石排分局征收大厅办理税务登记迁移手续。
石排税务分局
201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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